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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(第2页)

轻轻地,秦日风似乎还渗著血味的嘴唇落在唐逸凡的额上,唐逸凡眨了眨眼,看见对方深情的眼底正有自己慌张的样子。

他的脸终於涨红了。

要死,他竟然被十二年前的秦日风亲了额头,而最可怕的是,他竟像个小男孩似的脸红紧张,可内心还充满忐忑不安的甜蜜。

第一章

星期六的早上,唐逸凡接到一通陌生来电。

虽说陌生,但也并非真的不认识,只是唐逸凡没料到对方竟能找到他的电话。

来电的是他的高中同学于晨。听著对方有礼的口吻,唐逸凡很难把自己记忆中他的长相和这样的声音连结起来。

印象中,于晨是属於又矮又瘦小的类型,成绩一般,样子像老鼠有些可爱,似乎挺讲义气,每次看见他时,他总是和当时的班中老大混在一起。

唐逸凡与高中的同学都已失去联系,考进大学後,唐逸凡搬过家,手机丢了後号码也一起更换,之後再也没见过高中的任何一个同学。

这次,于晨致电唐逸凡的目的是,想邀他参加下周日的高中同学会。

唐逸凡知道,这并不是第一次办高中同学会,大学刚毕业时也曾办过一次。当时的唐逸凡并未与任何高中同学保持联系,仅在报纸上见到这则消息。

以在报上刊登同学会通知来召集所有人,的确是挺古怪的做法,唐逸凡虽然注意到了,但最後还是没有去。

没有去的原因很难具体说明,可能因为他对高中抱有的感情有些复杂。

唐逸凡读的是男子走读式高中。它是SC市里并不有名,或说属於比较差的学校,每个班级都有成帮结派的人,放学後在校门口见到流氓也很平常。

唐逸凡是比较本分的类型:不打架、不生事,更不跟著班中老大混。只是在班上成绩算好,与老师比较亲近,但也落了个「老师的跟屁虫」的外号。

当时他也没有其他目标,就想好好学习考上大学。班上那些肆无忌惮的学生看不惯他,认为他拍老师马屁,胆小怯懦,是个书呆子;他也看不惯那些学生,觉得他们拉帮结派,不用功读书,还打架惹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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