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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(第1页)

帅爆了!金熙口水都要流出来了,肩高快要到金熙的胸口,光滑的皮毛像是丝绸一样,泛着明亮的光泽,灵动的豹耳抖动一下,并成一线的豹瞳凝视着金熙的表情,看到金熙眼里的欣赏,黑豹伸出深紫色的舌头舔舔自己的鼻子,像是微笑一样吼了一声。纳兰趴伏在地上,转头看着金熙,似乎变成了豹型之后他就失去了说话的能力,金熙飞奔过去骑到他的胸肋位置,整个人趴在他的身上。纳兰轻松起身,四肢在地上缓缓走了两步,逐渐开始奔跑,速度越来越快,两侧的碧草化作滚滚波浪从天际迎来又向着身后滚去。

“哦哦哦!”金熙狂叫着,他感觉似乎整个人都要化成风了,意念不自觉飘散出去,精神力被极快的速度甩进风里,随着风的波动化成一条条曲线,然后又不断震颤着风,就像是胳膊挥动的时候能够带动风,而如果有一条足够长,足够柔软的胳膊,就能带动更大的风。金熙不知不觉卷起了呼呼大风,身后的碧草像是被狂风过境一样卷起。

纳兰带着金熙狂奔,金熙沉浸在这种奇妙的感觉里,他可没有,虽然不想打扰金熙,但是他还是渐渐放慢了脚步。实在是金熙造成的动静太大了,就像一辆巨大的劣质割草机,将草原割掉了乱七八糟的一层。

金熙察觉了纳兰渐渐放缓的速度,风的流动也因为速度的减少变得更缓慢,但是也更清晰。其实这种事他之前做过,悬浮在空中,并不真的是用精神力托着自己,而是用精神力将空气压实,托着他的身体,而现在是反过来,将空气不断振动,变成风。

没错,就是振动,作为机械系的学生,金熙别的不知道,机械振动好歹还是学过的,风的振动虽然不是规律的机械振动,但是却显然是因为精神力的振动而发生了变化。金熙终于明白了精神力的本质,那是一种振动,通过振动的振幅和频率等要素的改变,与周遭的力量达成一致,就能产生巨大的力量。

“跑吧,纳兰。”金熙拍拍他脖颈上的毛发,纳兰肩背的肌肉起伏,再一次狂奔起来,这一次启动的速度极快,短短一秒就已经达到了极高的速度。而一旦开始跑动,纳兰就发现了不同,面前的风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分开了,往常奔跑越快迎面越厉害的风现在消失了,似乎跑起来更加轻快。此时前面的草像是被一个巨大的尖锥分开一样向着两边倒去,自动为他开出道路。他抖动自己的豹耳,跑得更加欢畅,难怪部落里只有雄性强大才能发挥兽人更大的战力,雄性确实能让兽人的力量更好地发挥出来。

这段距离看上去极为遥远,但是在纳兰的速度下却变得很短暂。突然纳兰速度又一次放缓,金熙也察觉了这次停下来的原因,前面有人,而且不是比蒙部落的人。

那是一只奔跑的剑齿虎,嘴边露出一对锋锐的十余厘米长的牙齿,浑身橘色的毛皮在草原中如同一团烈火,比纳兰还要高大,露出凶悍的气息。比蒙部落兽型为豹,洛蒙部落为虎,更遥远的朔蒙部落为狮,这三个部落是呼伦草原上最大的三个部落,有“蒙”这个尾音,都是凶猛的猫科动物。

除了兽人可以敏锐区分与众不同的气息,这只剑齿虎的后背上还背着巨大的皮袋。这种皮袋用编织的草绳做成的特殊背带捆在身上,可以捆在兽人的背上,没有其他人帮忙也能携带很远的距离不会坠落,而且在变身前将绳子背到肩膀上,变身时就能自然套进身体里,属于原始人一项实用性非常高的智慧发明。

金熙滑下纳兰的身体,剑齿虎是很凶猛的生物,他们拥有比豹更强大的力量,在单独的遭遇战中十分危险。虽然雄性拥有得天独厚的精神力量,但是并非每个雄性都是金熙这样的金角,除了白角能够独自对抗十余兽人外,红角只能对抗四五个兽人,而黄角只能对抗两到三个兽人,蓝角的力量基本只能和一个兽人持平。这是因为等级越低,意念控物的力量就越小。但是如果搭配本族的兽人,在战斗中让雄性担负居中调度和控制战局的身份,战力就又是一变。

但是单独遇上兽人的时候,即使是红角和白角,如果不小心被兽人近身也是极危险的。毕竟在危急关头,就算经验丰富的战士也可能一时紧张没办法凝聚力量。

剑齿虎迅速的蜕变,眨眼间就变成了一个健硕的青年,他的皮肤是金熙见过最黝黑的,像是巧克力一样微微发红的黑色,显然吸饱了阳光,他的身高大约有两米二,比纳兰还要高出不少,魁梧的身体像座小山,不是健美选手那种丑陋的大块肌肉,而是饱满紧实充满力量的肌肉,只有小臂上凸起几条血管,在能看出明显棱道的小臂肌肉上鼓起,健壮修长的双腿稳稳地踏在地上,整个人居高临下的看着金熙和纳兰。他变身之后身上没有穿皮裙,但是带着鞘套,也就是那些关于非洲土著的电影里穿在□的,像是剑鞘一样套着下面的皮套。

纳兰从嗓子里发出威胁的低吼。变成人形是友好的信号,但是对方的表情实在不算友好。出色的兽人战士可以在对手松懈的瞬间完成变身,远比兽人脆弱的雄性会很危险。金熙拍拍纳兰的身体侧面,纳兰也变成了人形站在金熙侧面更前一步,这样即使对方扑上来也能优先挡住。变纳兰变身的速度和他差不多,但是力量上却相距不少,刚刚变身的瞬间纳兰无法发挥豹在速度的优势,对手可以凭借巨大的力量突破近在咫尺的防线。

对方一步步向着金熙和纳兰走来,纳兰比他要纤细些的肌肉紧紧绷起。金熙却很囧的想到,两位帅哥有没有注意到你们都光着身体啊,尤其是剑齿虎同学,你的弟弟套着鞘套仍然好大一根像个香肠一样晃来晃去,看的人眼睛疼啊。

金熙还并不知道部落战争中雄性的劣势与优势,但是作为一个资深游戏宅,他早已将自己的定位放在控制法师的位置,尤其是刚刚领悟了控风技巧,作为一个超爱异能漫画的宅他怎么能不炫一下?巨大的风突然在对方面前涌起,将草原撕出一条空带,划出了清晰的界限。

对方的脚步明显一顿,站在了空白带的边缘不敢再走一步:“你一定是比蒙部落的祭司冕下吧。”

“是我,来者何人,报上名来。”金熙气势十足,实际上紧张的很,被高级战士近身是法师大忌啊,他刚刚学会操纵风,还真不确定能不能拦住对方。

“我是洛蒙部落的华黎,代表洛蒙部落送上口信。”华黎此时离金熙已经很近了,他长得很有野性,属于浓眉大眼的类型,眼睛圆溜溜的,下巴上是密密的青色胡渣,一直连到鬓角,是金熙遇到的第一个有连鬓胡子的家伙,如果他不是每日都仔细料理的话想必已经长成马克思桑了,但是刮干净之后就很像台湾艺人高以翔,有种熟男的魅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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