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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时此刻,他只想回家安静的睡一觉。
莉莉还在身后絮絮叨叨,郑砚敷衍道:“谁抢你郑叔?你周姨可不是吃素的。”
周思敏是郑砚萍水相逢的伙伴。相遇时她才二十三岁,在加油站当收银员。城中丧尸突现,郑砚在朋友掩护下出城避难,行至人口稀少的郊外加油,才摇下车窗喊人,一个白净清秀的姑娘哇哇叫着冲过来,身后跟着两个穿橘色工作服的丧尸,嘴角挂着肉丝,张牙舞爪扑来。郑砚嗖缩回脑袋,哆哆嗦嗦的踩油门。
周思敏是个身手敏捷的,趁着郑砚手忙脚乱发动车的间隙,麻利的爬上车顶趴好。四轮车疾风一样冲出去,两人死里逃生,建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。
莉莉秀气的眉毛皱成一团,更加焦灼道:“就是周姨带人抢的你!”
郑砚半信半疑,加快脚步。小姑娘不知和思敏有什么深仇大恨,很喜欢说她坏话。
说话间两人回到家里,郑砚推开门。
十平米的小黑屋一览无遗,没有窗户透气透光,屋里乌沉沉的漫出一股霉味。靠着两边灰黄的墙壁,各支着一张单薄瘦弱的小木床,当中挂着一张破床单当屏风,隔成两个小房间。
如此简陋寒酸的家跟末世是不能比的,但现在算是比较良好的居住环境了。至少是单间,要知道还有更多的人,不分男女老幼,一律睡大通铺。
因为屋里太潮湿,隔三差五就得拖着被褥出去除除臭气,顺便晒太阳。
只是这时再看,两张本就苟延残喘命不久矣的小床塌了半边,另半边自强不息的支在原地。被褥掀到地上,盖着几张黑鞋印。屋里唯一的家具是一个三条腿的木柜——平时放些杂物兼当饭桌吃饭,现在也卧倒在地,抽屉朝下倒扣,他闲暇收藏的硬币和漂亮的石头洒落一地,满室狼藉。
莉莉把糖在嘴里拱来拱去,在一旁道:“我没骗你吧?”
郑砚没理她,三步并两步奔到木柜前,在地上翻了翻,便发现积攒大半年的晶核悉数不见了。顾不上心疼,郑砚又蹲到墙角,挖出一根王中王火腿肠。
郑砚松了口气。
比起晶核,火腿要稀罕多了。
晶核是丧尸脑袋里的能源体,黄豆一样大小,用水冲去污垢后,透明的像颗水晶,难以理解丑陋腥臭的丧尸身上会有这样晶莹剔透的核体。晶核用途广泛,能净化水源,充当货币交易物品,市场还有人专门收购晶核,一百颗晶核能换一斤糠面、二两小米。
对于郑砚来说,晶核没了可以再打。而火腿这东西基本属于一次性消耗品,没了就是没了,很难找到第二根。
火腿还是郑砚两月前杀丧尸时从一户农家翻到的,估摸是父母买给孩子解馋吃,火腿还没破包装,一家五口全变了丧尸。一包火腿被老鼠咬坏六根,剩下四根完好的。
末世以前,郑砚也是养尊处优的小公子,丧尸潮爆发,他被迫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少爷磨练成七尺好汉。只是即便适应现今的生活,还是难免思念末世前吃香喝辣的生活。
作为一只地地道道的吃……美食家,他平生一不贪金权,二不好女色,唯独贪嘴。人生信条:若吃和生不可兼得,和吃同归于尽也。
末世三年,这火腿早就变质了,他是吃一根拉一天,三试三灵,不过他拉得心甘情愿,对火腿用情至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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